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15     浏览次数:1852

        根据《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评选办法》(苏建规字〔2015〕2号)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建质安〔2021〕142号)要求,即日起组织2021年度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报2021年度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的工程,应为2021年6月30日以前通过竣工验收并已投入使用,且获得“江苏交通优质工程”的交通建设工程项目。
        二、申报工程规模标准
        单独立项的高速公路(含改扩建);单独立项的一级公路且≥15km(含改扩建);长度≥500m的公路隧道;单孔跨径≥100m或多孔跨径总长≥500m的,单孔跨径≥70m或多孔跨径总长≥300m、有技术(结构)创新、且总造价≥4000万元的桥梁;设有首末站的地方铁路工程;长度≥3000m的机场跑道;内河≥3000t、沿江≥10000t、沿海≥20000t的码头;内河四级以上连续长度≥10km、沿海≥20000t的航道;四级航道以上的船闸;单位工程造价内河≥5000万元、沿江(海)≥10000万元的其它水运工程。
        三、申报工作的相关要求
        1.建设、施工单位自愿申报扬子杯。申报单位可以为建设单位,也可以为施工单位,施工单位申报的须经建设单位同意。申报项目可选择信誉高、业绩好并完成工程建设主要工程量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作为参建单位申报“扬子杯”表彰,对于大型工程,参建单位完成的合同额必须占总合同额的10%以上。
        2.申报单位需按要求填写并提交《2021年度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申报表》(见附件1),《申报表》一式三份,其中2份须与申报材料统一装订并置于首页,另1份单独装订,申报表电子档同步发送至邮箱。
        3.根据省委、省政府政务服务“一张网”工作要求,本年度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申报工作通过“江苏省优质工程、省级工法及新技术应用示范管理系统”(网址:http://58.213.147.241:7080/w/com/home)进行。由申报单位在线填报工程项目申报表,扫描申报资料原件并上传至系统。
        4.各单位的申报材料,务必按照2021年度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申报资料要求提供(见附件2),内容全面、真实、完整、规范,同时各单位一并提供申报项目汇总表(见附件3)电子版。
        5.各申报单位请于2021年9月30日前将“扬子杯”申报材料报省厅建设管理处,逾期不再受理。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王丹    联系电话:025-52853224
        地    址:南京市升州路16号D301   邮政编码:210001
        电子邮箱:11696253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