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2023年全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比对试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05     浏览次数:915

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有关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
        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规定,为加快推动我省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促进工程质量与建设效率协同发展,省厅决定组织2023年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沥青比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对项目和方法
        1.比对试验参数:沥青针入度、延度、软化点。
        2.试验方法:《公路工程沥青及沥青混合料试验规程》(JTGE20-2011)。
        二、参加机构和组织
        1.参加机构:全省公路工程综合甲级、乙级、丙级试验检测机构。
        2.参加人员:检测、审核人员需具有公路工程道路或材料专业检测资格,批准人员需具有公路工程检测工程师资格。所有人员需在本机构注册且近期在本机构连续缴纳3个月以上社保,提供带有二维码可扫描验证的社保缴纳记录上传至报名系统中。
        3.本次比对试验由省厅组织,比对试验费用由省厅承担。
        三、比对试验安排
        12023925日前,试验检测机构扫描二维码完成比对试验报名,纸质报名表及仪器设备信息表扫描件上传至报名系统(原件与后期比对试验资料一并寄送)。
        220231025日组织集中培训,发放作业指导书,请检测机构技术负责人参加,具体培训事宜另行通知。
        320231025日培训结束后,领取比对试验沥青样品。
        420231125日前,检测机构扫描二维码完成比对试验数据填报并将试验资料邮寄比对试验承办单位,具体要求见作业指导书。
        四、其他
        1.请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质监机构)通知辖区内检测机构报名参加,组织协调本地区比对试验活动。
        2.检测机构要对比对试验进行视频录像,视频画面要清晰稳定,突出重点数据显示和操作,具体要求见作业指导书。
        3.比对试验结果将作为信用评价及试验检测换证复核依据,对无故不参加比对试验,比对试验中串通数据、弄虚作假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4.本次比对试验结果有三个不满意参数的试验检测机构将纳入2024年度全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抽查回头看机构。
        联系人及电话:檀俊成,025-52853224;杨静,18021412146
        邮箱:yj1436@jsti.com,邮寄地址:南京市江宁区诚信大道2200号,邮编:211112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2023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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