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发布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等级延期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3-12-05     浏览次数:1998

2023年第8号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2023年第9号部令)已于2023年10月1日实施。目前,部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信息系统正在进行升级,质量检测资质相关过渡政策将要出台,为保证我省质量检测机构正常经营,不断优化我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营商环境,提升质量检测资质评审质量,现将我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等级延期事项通告如下:
        一、质量检测资质申报工作待部相关政策出台及申报平台完善后启动,原试验检测等级于2024年2月29日前到期的质量检测机构统一延期至2024年2月29日。
       二、根据《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规定,质量检测资质延续的,应当提前90个工作日提交延续申请。请2024年2月29日前到期的质量检测机构做好资质延续准备工作,资质延续工作启动后及时申报,于2024年2月29日前完成原试验检测等级换发质量检测资质工作。